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管理,严禁扰乱考场秩序。
考生须凭学生证,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教室,并按指定座位号就座参加考试。入场前须主动自查,自觉接受监考人员检查;严禁携带任何具有通讯、存储、拍照、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,包括但不限于:手机、智能眼镜、智能手表(手环)、蓝牙耳机、隐形耳机等新型智能穿戴设备,以及其他具备收发信息、扫描功能的电子设备。
入场后,考桌上仅可放置学生证及答题所需工具;其余无关物品(含各类电子设备)须提前关闭电源,统一放置于讲台两侧,不得随身携带;开考 45 分钟后,方可交卷。
凡携带、使用通讯工具及各类电子设备进行通话、查阅、发送、接收与考试相关内容的,一经发现,该门课程成绩按无效处理,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考试过程中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考试纪律。对于任何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,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考试结束后,请安静有序离开考区。